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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三十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肉制品专项监督抽检
时间:2019-12-30 16:5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肉制品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食品为肉制品,共37批次产品,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7批次,合格率100%。

二、消费提示

购买肉制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肉制品)、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进行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要超过产品保质期。食用前,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肉制品和生产经营肉制品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91230.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