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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蒲州所查获温州市首例转供电经营者违法加收电价案
时间:2019-10-09 15:5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近日,龙湾蒲州所查获了温州市首例转供电经营者违法加收电价案。

蒲州所收到举报称:龙湾区中和家园物业向商户收取的电费明显高于政府定价。蒲州所联合价监分局立即赶到中和家园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初步检查,中和家园物业作为转供电经营者,先向电业局统一缴纳中和家园所有商户用电产生的费用,再分别向每家商户收取电费。在国家对一般工商业电价多次下调的情况下,其向每家商户收取的电费单价均保持为1.23元/度,一直未予以降低。随即,蒲州所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国家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5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共计10.59分的情况下,其收取中和家园商户的电价一直保持1.23元/千瓦时不变,存在未将政府降低电价措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情况,使终端用户没有享受到降电价的政策红利。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期间,其违法加收电费共计7859.3元。

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将7859.3元的违法所得予以了退还,并承诺之后电费收取将按照国家要求的收费方式: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总表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针对当事人加收电价的违法行为,蒲州所拟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859.3元,并处罚款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