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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体检类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8-08-15 08:5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加强体检类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提高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市自加压力,在国家、省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外,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以各类体检机构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8年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检查对象覆盖各县(市、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的县级以上体检类医疗机构,重点核查体检机构在用X线机、CT机、心电图机、B超、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和体外诊断试剂、真空采血管、采血针等耗材的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管理情况。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监督检查体检类医疗机构50余家;7月中旬,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支队联合鹿城、龙湾、瓯海区局对市区部分体检机构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进一步营造了专项检查工作氛围。

通过检查,发现体检类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器械库房管理不到位, 贮存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耗材仓库存在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混放现象;二是入库验收不规范,需冷藏体外诊断试剂未按说明书要求贮存或贮存设备不符合冷藏要求;三是检验设备无日常使用、维护、维修记录,个别设备强检工作未及时落实、强检报告过期等

针对以上问题,辖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相关体检机构限期整改,并督促体检类医疗机构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耗材类产品使用管理。体外诊断试剂、真空采血管、采血针等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环节必须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设备使用管理。X线机、CT机、心电图机、B超和生化分析仪等设备的采购资料和合格证明文件必须齐全,必须建立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制度。三是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医疗器械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