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食品安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流通环节夏令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8-07-18 08:4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编号: WSL201805

 

为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切实保障流通环节夏令食品安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流通环节夏令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我局在瓯海、乐清、永嘉等地的冷库、超市、专卖店等流通环节随机抽取饮料、酒类、罐头、冷冻饮品等夏令食品样品共70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重金属、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山梨酸、菌落总数等项目进行检测,发现合格67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5.71%,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抽检样品合格率按照产品类别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食品类别

总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饮料

30

0

100.00

酒类

5

0

100.00

罐头

5

0

100.00

冷冻饮品

30

3

90.00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桥头镇丁利娟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香蕉棒,大肠菌群检出值(CFU/mL):15、35、40、40、50; 标准规定为(CFU/mL):n=5c=2m=10M=102

(二)乐清市大荆马建军副食品店销售的雪糕,大肠菌群检出值(CFU/mL):65、40、45、85、120; 标准规定为(CFU/mL):n=5  c=2 m=10 M=102。菌落总数检出值(CFU/mL):86000、66000、72000、100000、100000;标准规定为(CFU/mL): n=5  c=2 m=2.5*104 M=105

(三)乐清市大荆马建军副食品店销售的奥雪方糕(红豆糯米味),菌落总数检出值(CFU/mL):74000、43000、91000、55000、46000;标准规定为(CFU/mL): n=5 c=2 m=2.5*104 M=105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菌落总数: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贮存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销售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冷冻饮品在储存、运输或销售环节条件控制不当时易引起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夏季小食杂店销售冷冻饮品,其冰箱清洗保洁以及温度未达到储存要求,容易造成生微生物超标。相关部门应对冷冻食品经销商的冷库以及冰箱储存条件加强监管。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永嘉、乐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2018年流通环节夏令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18年流通环节夏令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名单.xls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