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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生产环节端午节令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2018-06-13 14:2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温州生产环节的端午节令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检,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专项抽检的对象为消费者关注的粽子、蛋制品等节令食品,共涉及13家生产企业,抽检样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由于我市大部分蒸煮类糕点获证企业因考虑市场需求、成本、工艺等问题,更多的生产企业选择外地知名企业代加工生产粽子,因此此次抽检的粽子仅2批次;蛋制品共抽检11批次,其中咸鸭蛋1批次,卤蛋(五香蛋)3批次,松花蛋(皮蛋)7批次,合格率100%。

同时,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80613食品抽检合格-20180613.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