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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对三家药品连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时间:2018-06-11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为加强药品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局年度工作指导意见,日前市局组织专业检查员对温州长生堂、温州三德、浙江国济三家药品连锁公司总部及其门店进行飞行检查。

一、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市局从三个区各随机抽取连锁企业一家,从相关县(市)局抽调专业检查员六名,随机分成三组,各辖区局指派观察员一名,对相关“飞检”对象进行交叉检查,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

二、制定严密的《飞行检查方案》。“飞检”对象和检查组确定后,市局药品流通处分别制定了三份《药品经营企业交叉检查现场检查方案》,涵盖接受检查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对其总部和门店(随机抽查一家)的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日程安排等进行设定。在检查组出发前将《方案》交到各组长手中,在“双盲”(不预先告知企业和检查人员)情况下,到点开展相关工作。

三、严格依法检查。检查开始之前,市局药品流通处按规定填写了《涉企检查备案表》,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备。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依法出示相关证件和委派开展监督检查的证明材料,通报检查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做现场反馈,并由企业负责人在《检查报告》表上签字确认,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

四、对检出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受检的三家药企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尚没发现严重缺陷项目。市局在飞检结束的当天便汇总问题,制作《整改通知书》给企业,同时给辖区市场监管局制发《关于要求督促企业整改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并对可疑线索进一步核查,如有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报告市局。并将《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平台公开发布,切实做到公开和问题整改到位。(药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