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2018年温州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温州市局组织各县(市、区)监管人员于2018年5月30日-5月31日对温州长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温州三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浙江国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具体情况见附件。
2018年05月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飞行检查和处理情况表.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