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WSL201803
为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了儿童食品流通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5月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鹿城、瓯海、瑞安等地的批发市场、校园周边、校园内小食杂店等流通环节随机抽取薯类及膨化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儿童食品样品共74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重金属、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进行检测,发现合格70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4.59%,不合格项目为酸价、菌落总数。抽检样品合格率按照产品类别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食品类别 | 总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5 | 1 | 80.00 |
薯类及膨化食品 | 10 | 1 | 90.00 |
饼干、糕点 | 8 | 0 | 100.00 |
方便食品 | 11 | 1 | 90.91 |
水产、肉制品 | 7 | 0 | 100.00 |
饮料 | 19 | 0 | 100.00 |
乳制品 | 8 | 0 | 100.00 |
水果糖果制品 | 6 | 1 | 83.33 |
(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晓星食品店销售的 “不够吃”辣条(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二)瑞安市高晓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青豆(香辣味),酸价检出值超标。
(三)温州市鹿城区五马陶群食品店销售的炸鸡腿味(膨化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四)温州市鹿城区五马陶群食品店销售的话梅肉,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菌落总数: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贮存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本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均未出现致病菌不合格,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
酸价:产品密封不严或流通运输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与空气接触、光线照射以及微生物及酶等作用,油脂被氧化变质产生油脂酸败。长期食用酸价不合格产品,容易损害人体健康。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鹿城、瑞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2018年儿童食品流通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18年儿童食品流通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合格名单.xls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