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8年不合格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的食品为2017年市级定期监督抽检和省级转移温州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经检验,其中合格产品33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平阳县叠崟食品厂生产的花式年糕,菌落总数检出值590 CFU/g、25000 CFU/g、11000 CFU/g、75000 CFU/g、380000 CFU/g,不符合5个检验结果中不超过两个结果≤1.0×105 CFU/g且其余结果≤1.0×104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菌落总数检出值170000 CFU/g、160000 CFU/g、160000 CFU/g、110000 CFU/g、29000 CFU/g,不符合5个检验结果中不超过两个结果≤1.0×105 CFU/g且其余结果≤5.0×104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针对本次抽检工作反映出的问题,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确保后处理到位。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生产环节食品专项抽检合格—20181205.xlsx
生产环节食品专项抽检不合格-20181205.xlsx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