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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流通环节进口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8-10-15 09:3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编号: WSL201811

 

为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进口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测情况

2018年7月在鹿城、瓯海、乐清、苍南等地进口食品专卖店、超市等流通环节随机抽取乳制品、方便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调味品等进口食品共85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对重金属、防腐剂、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进行检测,发现合格81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5.29%,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过氧化值、标签。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箫笛日用品店销售的泰国贝尔奶片,标签(“日期标示”:标注不规范,年月日排序不规范)。

(二)温州汇立购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三养火鸡味油炸方便面,标签(“营养标签”标注不规范,样品标注NRV%27%,通过计算应该为15%)。

(三)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苍南分店销售的荷莉玛微笑系列可可味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g/100g):≤0.42;标准规定为(g/100g)0.25

(四) 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乐清伯乐东路分店销售的瓦伦丁丝白葡萄酒(干型),标签(未标明“食品添加剂:山梨酸”,但样品有检测出山梨酸)。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标签: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日期标注不规范”、“营养标签标注不规范”及未标明“食品添加剂:山梨酸”。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超标严重时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2018年流通环节进口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18年流通环节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合格名单.xls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