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食品安全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环节二季度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2017-09-19 09:1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了二季度流通环节农产品(畜禽肉类)、调味品、茶叶、蜂蜜、红酒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二季度,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鹿城、瑞安、乐清、苍南等县市区批发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菜场等流通环节随机抽取农产品(畜禽肉类)、调味品、茶叶、蜂蜜、红酒等样品共172批次,经委托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重金属、农残、添加剂等项目进行检验,发现合格17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84%;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标签。

食品名称受检单位被抽样单位地址标称生产企业标称生产企业地址类别标称型号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
商标
鸡胗温州市龙湾状元横街农贸市场朱珠云初级农产品摊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横街农贸市场126.129号//百日攻坚/散装/不合格氯霉素
单晶冰糖浙江宝鑫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乐清市乐城镇站前路39号温州市绿堤食品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南白象金竹工业区霞金路427号调味品马金元400克2016年11月04日不合格标签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氯霉素:不合格产品为鸡胗,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对革兰阳性、阴性菌都有很好的作用。氯霉素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鸡在饲养过程中违规使用了氯霉素(抗生素)。人不论是直接食用氯霉素,还是食用了残留有氯霉素的畜禽产品,都会对人体骨髓造血功能产生损害,可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严重时甚至能置人于死地。此外,氯霉素对老年人可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标签:“产品标准代号”标注错误,主要原因是生产者对标签不够重视,随意标注。食品标签标注不合格虽然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但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龙湾、乐清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二季度抽检食品合格名单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