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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 “三注重”完成疫苗储运质量安全检查
时间:2017-09-12 17:4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浙食药监药通〔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温州市局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分析谋划、问题排查、整改提升”三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疫苗储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疫苗储运质量安全可控。

一、注重分析谋划,切实做到工作的提前部署。一是召开座谈会。2017年初,召集全市药械监管骨干力量,召开药品监管分析座谈会,把疫苗储运质量安全作为重点监管工作,在座谈会上提出专题分析讨论:分析上年度疫苗储运质量安全情况,各县(市、区)在监管中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并交流解决方法;谋划下步工作,提出有关建议。二是提前部署。根据上一年度疫苗储运质量安全情况,温州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2017年的重点工作,在今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中进行提前部署,并在全市药品监管大会上予以贯彻落实。

二、注重问题排查,预防疫苗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初以来,市、县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疫苗储运质量安全的问题排查工作:一是集中实践。通过市、县联合,集中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储运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4个问题。通过集中式的实践检查,互相间交流了检查方法、检查要点及检查报告的书写等,同时起到了取长补短,提升检查水平的作用。二是分别检查,集中报告。以各县(市、区)局为单位,组织药品监管力量对12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32个疫苗接种、使用单位开展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形成13份专项检查报告,报温州市局。据统计,本次检查发现47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市、县(市、区)疾控中心和各预防接种、使用单位疫苗储运质量安全问题共51个,经综合归类分五大类型:一是疫苗储存条件把控不严;二是疫苗储运温度记录不规范;三是未按要求验收储存养护;四是疫苗运送过程不规范;五是其它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三、注重整改提升,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可控。问题的全面整改是检查的目的所在,只有全面整改,才有规范提升,为此,对本次疫苗储运质量安全的整改通过三条途径予以落实:一是现场整改。可以现场整改的,在监管人员的督促下,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做好整改。二是责令整改。检查单位梳理好检查问题,以书面形式直接要求被检查单位做好整改,并由各辖区局、所监管人员核实。三是通报(发函)督促整改。各辖区局将发现的问题详细通报(发函)给同级卫计部门,并要求督促市疾控和各县(市、区)卫计部门、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做好相应整改工作,如涉及卫计、食药监管部门检查标准差异问题,请卫计部门反馈说明。以此来全方位实现整改提升工程,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