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也就是我们大家俗称的“蓝帽子”。原保健食品的审批机关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位或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2位或4位年份代码)第××××号”(“卫进食健字(2位或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从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移交由国家食品药监局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监局正式受理保健食品申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和“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至此,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固定在了“国食健字”的格式上,它的审批部门为国家食品药监局。如果批准文号格式不符合上述规律,则有可能是假冒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