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第四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环节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酱腌菜、速冻肉(羊肉卷、牛肉卷)、集中消毒餐饮具、自消毒餐饮具、熟肉制品、糕点面包、月饼、火锅底料、、辣椒酱等11个品种,抽检样品共计141批次,其中合格138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产品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乐清市、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餐饮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