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产品质量抽检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16年度流通领域消防器材质量抽查检验通报
时间:2017-01-18 14:1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2016年度全市流通领域消防器材质量抽查检验计划”的安排,于2016年第四季度开展流通领域消防器材质量专项抽查检验。本次抽检地区为瓯海、苍南等2个县(市、区),共抽样检查7家单位经销的30批次消防器材。

经检验,抽检30批次消防器材,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3.33%,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标识、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一、     不合格产品名单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2016年消防器材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仅对样品负责)

序号

受检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受检商品名称

型号规格等级

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限用日期

不合格项目

1

苍南灵溪镇勤奋消防器材经营部

江山市民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民安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Z/ABC2

2016-04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2

苍南灵溪镇勤奋消防器材经营部

江山市民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民安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Z/ABC1

2016-07

标志

二、     不合格项目分析

标志不合格:由于生产企业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国家标准不熟悉,未能按国家标准的要求生产,标志标识的不合格极易造成消费者在使用灭火器时不当使用,从而在火灾的危急时刻达不到灭火效果,最终可能引发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灭火剂充装量为灭火剂的充装情况,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往往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负偏差进行生产,若生产过程控制不当极易造成充装量不达标。充装量的不达标直接导致灭火器的灭火性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导致不能在第一时间消除火患。

三、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消防器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消防商品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有清晰、耐久的标志,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产品型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商标,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质量检验标志等各种信息是否齐全。除此之外,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产品的所有凭证,其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的重要凭据。

2查看“身份证”和“3C认证”标志。消防产品均应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身份证防伪标志,左侧印有中文和拼音消防字样,中间有S字母。此外,2015年9月1日起生产的灭火器还应加贴“3C认证”标志。如无此两项标志,通常为假冒伪劣产品。

查验检验报告和“3C认证”证书。消防产品均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3C认证证书,购买时应及时向企业或经销商索取。凡有备案的产品质量相对有保证。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销单位停止销售问题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单位销售上述不合格商品,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举报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