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直属市场分局、开发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监督管理,维护我市进口商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温州市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方案》(温政办〔2013〕134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由市工商局牵头,温州海关、温州检验检疫局、温州烟草专卖局参与,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进行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2日至20日(其中11月19日为工商烟草联合行动日)。
二、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治理贩卖走私冻品、红酒、电子产品、高档消费品、服装、香烟、食品等行为。加强重点市场日常管理,严厉查处销售、存储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行为。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治理行为,坚决取缔走私货物集散地和营销场所。通过检查商户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产品质量、检疫证明等手段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工商、烟草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进口卷烟渠道、进口卷烟及产品。
三、整治要求
1、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打击重点,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反走私综合治理整体效能。
2、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随时沟通,协调配合,力争做到“查处一批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震慑效应。
3、各地要重视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与新闻单位主动沟通,对这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曝光违法行为。
4、行动期间遇重大突发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请各地于11月21日前将整治报表、小结及典型案例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经检处周建敏。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11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