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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二年度市局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1-22 10: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字号:[ ]

 

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温组发〔2012〕242号文件的各项规定,紧密结合市工商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特就认真做好2012年度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党总支)近期都要召开一次党员总结评议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上述文件提出的评议指导思想、内容、环节、要求等,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的比例按支部总人数控制在10%以内(党员人数低于10人的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党员候选人)。每位党员经支部民主评议后,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党支部(党总支)签署评议意见,表格统一在2013年1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局机关党委,联系人:方升东,电话:89660519(内线:880519),地址:市局大楼1009房间。各党支部(党总支)还要同时上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将于今年“七一”前表彰;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及时进行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评议结束后,优秀党员登记表和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将归入个人档案。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分类指导和检查督促,防止搞形式主义或走过场,特别要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中的每位党员都能接受评议,实现评议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投身科学发展实践、争当优秀的热情,为加快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贡献力量。

市个民协联合党委应根据本通知精神,联系实际,认真做好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按上述规定时间上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优秀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2013年1月6日